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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图书馆书包柜使用规定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12日      

    1.书包柜系供读者入馆查阅资料时临时寄存书包及其它物品,无偿使用。
    2.所有书包柜为流动使用,物不过夜。使用者须在每天晚上闭馆之前将所放物品取走。
    3.为确保所存物品安全,请勿将贵重物品存入,以防丢失。
    4.为防止少数人长期占用书包柜损害他人权益,图书馆将不定期清理隔夜物品,若由此引起物品丢损,由违规者自行负责。
    5.违规占用书包柜者,将给予7至15天的停止借阅权处罚。
    6.若发生钥匙丢失、忘记所存物品书包柜位置等,不得自行撬柜,须向值班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由其代为处理。
    7.若发现物品失窃,请及时报告值班人员,我们将尽力相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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